傷病給付 【 普通傷害 】 請領要件: 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50%請領說明: 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給付以六個月為限,但傷病前加保年資已滿一年者,增加給付六個月所需文件: 傷病診斷書正本、被保險人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摺、會員證 ◎ 傷病給付申請書 【下載】◎ 傷病給付金額 【試算】資料來源: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傷病給付簡介 請領資格 / 給付標準 / 請領手續 / 給付核發 / 單位電話 【 職業傷害 】 請領要件: 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50%-70%請領說明: 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%,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,如經過 1年尚未痊癒者,減為50%,但以一年為限,前後合計共發給2年所需文件: 傷病診斷書正本、被保險人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摺、會員証、事故相關證明書(職業傷害適用) ◎ 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【下載】◎ 被保險人上下班、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【下載】 ◎ 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【下載】資料來源: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職災醫療給付簡介請領資格 / 給付標準 / 請領手續:1.應備書件 2.注意事項 / 單位電話 回上一頁